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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能救劳荣枝一命吗?(一)

2022-9-1 07:43| 发布者: 皇帝未穿衣| 查看: 5354| 评论: 0|来自: 律师中介网

摘要: 劳荣枝案二审后,劳荣枝的代理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吴丹红(网名吴法天)被网暴了。不少网友对吴丹红律师爆粗口,甚至进行人身攻击,这种做法对吗? 劳荣枝聘请吴丹红教授作为她的代理律师为其辩护,吴丹红做劳荣 ...


劳荣枝案二审后,劳荣枝的代理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吴丹红(网名吴法天)被网暴了。不少网友对吴丹红律师爆粗口,甚至进行人身攻击,这种做法对吗?

劳荣枝聘请吴丹红教授作为她的代理律师为其辩护,吴丹红做劳荣枝的辩护律师,这一切都是法律许可的。因此,网友骂吴丹红律师是没有道理的,若不尊重基本的法律程序,仅凭朴素的情感去指责吴丹红是不合适的。

说到这里,恐怕有网友会认为我是来为吴丹红洗地的,其实不然。就在吴丹红接受劳荣枝家属委托时,我与吴丹红就劳荣枝案在一个专业群里还争论过,结果吴丹红“拂袖而去”,自己退群了。事实上,我与吴丹红互相看不上,他看不上我,我也看不上他。我今天之所以这样说,并不是站在吴丹红一边,只是尊重法理,提醒网友们能够理性的看待劳荣枝案,理性对待吴丹红律师及其辩护工作。

言归正传,关于劳荣枝案二审,网上的信息海量,至于是非对错,内行可以看看门道,普通人只能看看热闹。

我们通过海量网络信息,研究了劳荣枝案二审。有关劳荣枝在法庭上的表现和吴丹红律师的辩护,我们从三个方面分析一下。

一、   劳荣枝在二审的几乎全盘翻供与吴丹红律师的辩护

无论是法官还是普通网民,大家都明显地感受到,劳荣枝在二审法庭上几乎是全盘翻供。有关她和法子英在一起四年七条人命的问题,只要提及死人,劳荣枝要么说自己不在场,不知情,要么让检方去问法子英。并且说她自己遭到法子英的强暴,和法子英在一起是受到法子英的胁迫,她劳荣枝自己也是受害人。

吴丹红律师在二审辩护词中写道:“法子英用卑劣的手段强奸了涉世未深的劳荣枝,并且导致了她怀孕。法子英还以当地雷鸣案威胁劳荣枝,意即如果劳荣枝离开他,就有可能灭她全家。” 为了加强人们的共鸣,吴丹红律师还说,劳荣枝是被法子英将其“精神禁锢”的“铁连女”。

由此不难看出,在二审法庭上,劳荣枝的言行和吴丹红律师的辩护是完美合拍的。至于对与错,我们在后面解读。

二、吴丹红律师质疑一审判决的程序有诸多问题

吴丹红律师认为一审判决的程序存在诸多问题,他认为最为关键的是:“本案系有社会影响的重大案件,应由审判员和人民 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

关于这一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是这样规定的“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另据《人民陪审员法》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一)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

劳荣枝案一审的合议庭,究竟该有几人组成,因为其解释权关键掌控在法院一方,吴丹红律师的质疑是否有效,我们只能等待法院给出的最终结论。

三、吴丹红质疑勒索信的笔迹鉴定

劳荣枝涉嫌与法子英共谋并共同绑架被害人殷建华,并向殷妻子索要赎金,法子英逼迫殷建华书写纸条给其妻子刘某某,勒索钱财。江西省赣检技鉴[2020]7号《笔迹鉴定书》认定,纸条上 “他的同伙一定会让我比刚才那个人死得还快”等威胁话语是劳荣枝的笔迹。并且,最高检官网还刊文说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文件检验系的专家也认定江西省赣检技鉴[2020]7《笔迹鉴定书》是正确的。一审判决书因此判定劳荣枝有罪。

二审吴丹红律师对《笔迹鉴定书》提出质疑,但是,他的辩护不是很到位,看在同行的份上,这里我就帮吴丹红一把。

由于检方扯起了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文件检验系专家的虎皮,吴丹红律师对此似乎有些顾忌,其辩护词看上去不是很自然。我们曾参与办理过与此类似的福建念斌投毒案。

在念斌案中,认定念斌有罪的关键证据就是念斌自我认罪的口供。检方将警方审讯念斌时,念斌自我认罪的过程制作成1小时零58分钟的光碟,法院依据此1小时零58分钟的光碟,判处念斌死刑。

念斌被判死刑后,念斌姐姐念建兰找到张燕生律师。张律师认为,只要能够认定1小时零58分钟的光碟为无效证据,就能够让法院改判念斌无罪。于是,张律师找到北京华夏物鉴中心,华夏物鉴中心就给张律师出具了一个鉴定意见,认定1小时零58分钟的光碟被剪辑过。结果,福建警方把1小时零58分钟的光碟送到公安部,公安部出具了一个鉴定意见,认定光碟没有剪辑。

无论华夏物鉴中心有多权威,都无力对抗公安部。就因为公安部的一个鉴定意见,念斌四次被判死刑。最后,通过他人引荐,我与张燕生律师相识。

为了营救念斌,我虚心请教了多个摄影记者和多个县市级公安刑警,在他们的专业指导下,我成功推翻了公安部鉴定,救了念斌一命。念斌案写进《中国人权白皮书》,被称作是中国刑辩第一案。其社会影响远大于劳荣枝案。

我之所以在这里提及念斌案,其目的就是告诉网友们:公安部内尚且有“老鼠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文件检验系的专家的意见,也绝对不能看作是皇帝的“圣旨”。

要搞清楚勒索纸条上有没有劳荣枝的字迹,最好的方法就是还原殷建华写纸条的案发现场的那一过程。

 法子英、劳荣枝将受害人殷建华手脚捆绑后塞进铁笼子里,当着殷建华的面,法子英极端残忍地杀害了小木匠陆中明,并砍下了小木匠血淋淋的人头,殷建华见状,应是早已吓得魂不附体了。说句对死者不尊重的话,法子英此刻叫殷建华吃屎,殷建华都会吃。叫殷建华给家人写信,无论信的内容是什么,殷建华都会毫无抵抗意识的写,这种情况下,劳荣枝在信中添加文字没有丝毫理由和必要

至于信中笔迹不像是出自殷建华一人手笔,那也太正常了。试想,一个受到死亡威胁在极度恐惧中的人,怎么可能会一气呵成的写一封信。加上法子英拿着枪顶着他的脑袋,稍微有点迟缓,就拿枪敲击他的脑袋。在那种情况先,一封信中出现疑似两个人、甚至疑似三个人的笔迹,一点都不奇怪。这个道理普通人都能够想的明白,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文件检验系的专家竟然想不明白?这种奇葩事,在我国执法系统早已是司空见惯的了,这也是国人为什么经常鄙视专家、权威的原因所在。

警方认定勒索信中有劳荣枝的笔迹,他们是拿正常人在正常情况下的正常意识、行为,去认定一个受到严重死亡威胁处于极度恐惧中人的不正常意识、行为,其鉴定意见书的结论出错率必然在90%以上。

通过以上分析,相信大家多多少少能明白一些吴丹红律师在劳荣枝案二审的辩护思路了。

劳荣枝翻供,吴丹红律师为其辩护,认为劳荣枝是“受害人”,是受到法子英胁迫,这在辩护策略上叫“守势”,紧随其后,吴丹红律师找到一审中的诸多瑕疵,特别是笔迹鉴定的硬伤在法庭上采取攻势,这种攻守兼备的辩护策略,对一般的刑事案件而言,是很有用的。

吴丹红清楚,劳荣枝案不可能辩无罪,他所做的一切清晰指向一个目的地,让法院认可劳荣枝是“胁从犯”,最终救劳荣枝一命。

至于吴丹红律师的目的是否能够实现,咱们明天接着讲。

 

 

律师中介网大案专家小组

 

2022828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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